《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业内更喜欢称它为“文网文”,如果您是第一次听说,也许会感觉绕口,语法不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游戏类)需要具备的条件: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相关专业;
4、有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那现在怎样的网站需要办理这个许可证书呢?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
3、美术品、艺术品;
4、演出剧目、网络表演;
5、动漫(画)产品;
6、展览、比赛活动
还没有开始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老板 BOSS,抓紧办理了。